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抓实抓细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各项举措,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从“有名”向“有为”深度转变,切实把检察履职深度融入校园日常管理和学生成长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辖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规范履职管理
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闽侯县检察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首要保障,高标准选配力量、严制度压实责任、强培训提升能力,确保法治副校长队伍业务过硬、作风过硬。
该院检察长带头履职,班子成员分片包校、未检干警全员参与,构建起层级清晰、责任到岗、全员联动的法治副校长履职体系。2025年以来,选派12名检察骨干担任全县1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确保履职力量专业可靠。还针对以往履职不规范、工作无抓手等问题,专门制定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工作细则,细化职责、任务、考核三张清单,进一步明晰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结果运用。
同时,该院强化学习培训,组织法治副校长专题培训,围绕未成人心理特点、校园安全法规、沟通技巧等内容开展系统学习,以制度化、清单化推动履职规范化、常态化。
提质宣教实效
厚植校园法治沃土
闽侯县检察院坚持法治教育预防为先,摒弃简单化、教条化、一刀切普法模式,紧扣“检护茉莉·闽侯团队”定位,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实行分学段、分层次、分主题精准化法治教育。
该院面向低龄幼儿,重点开展自我保护、安全防范、远离侵害启蒙教育;面向中学阶段学生,重点宣讲校园欺凌防范、交通安全、防骗等基础法律常识;面向高中及中职学生,则重点围绕网络违法犯罪、电信诈骗、故意伤害等内容开展警示教育。
同时,闽侯县检察院坚持“寓教于乐、寓法于趣”,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模拟法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抽象法条转化为生动故事,让法治教育真正“活”起来。2025年以来,共开展39场次,覆盖师生9千余人次,让法治内容入脑入心。精心拍摄的《远离性侵 守护花开》精品法治课件,入选福建省检校合作精品示范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教育样本。
创新监督方式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闽侯县检察院将大数据法律监督与法治副校长履职深度融合,创新研发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问题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精准度。
该院打破信息壁垒,协调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整合辖区游泳场所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核心数据,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还开展数据交叉碰撞分析,精准锁定无证经营、资质不符等安全隐患线索,实现从“人工排查”到“数据智判”的转变。
同时,闽侯县检察院重点排查水质不达标、消毒设施闲置等涉未成年人安全突出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以类案监督助推行业系统治理。其中,对3家未取得高危体育许可证的游泳馆责令停止营业;对3家未落实整改的游泳馆立案查处,罚款7000元;对27家游泳馆开展水质监督抽检,送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
消除安全隐患
守住校园平安底线
闽侯县检察院始终把校园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法治副校长主动扛起校园安全监督守护职责,坚持源头预防、隐患排查、闭环整治,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该院法治副校长在某中学履职过程中,收到学校德育科反映学生携带西瓜刀进校园的现象,经走访排查,发现校园周边五金店存在向未成年人违规售卖危险刀具问题。为此,该院随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商家作出处罚,张贴警示标识500份。同时,闽侯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管制刀具治理回头看”行动,对校园周边商铺开展复查排查,推动校园周边刀具经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切实防范安全风险,守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凝聚多方合力
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闽侯县检察院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持续深化检校常态化协作配合,推动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有机融合、同向发力。
该院畅通信息渠道,法治副校长定期参加学生欺凌防治委员会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和重点学生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还落实司法救助,了解到某中学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状况与家庭困难后,依法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
同时,闽侯县检察院强化心理疏导,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心理干预与长期心理辅导,通过情绪安抚、创伤修复等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环节恐惧焦虑情绪,逐步消除心理阴影。同步协调学校做好隐私保护、学业帮扶等后续保障工作,助力其尽快恢复正常学习生活,重拾生活信心。(陈强 朱美林)
来源:闽侯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