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化、跨境化、链条化、隐蔽化特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精准打击、专业支撑、综合治理“三位一体”,推进电诈治理向“惩防治”一体转型升级,全力筑牢反诈法治屏障。2025年以来,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35件437人,追诉28人,立案监督10件,提起公诉132件215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
突出精准打击,健全一体化犯罪惩治机制
围绕检警协作、新业态攻坚、分层处理三个维度,健全一体化犯罪惩治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前移证据标准严把质量关。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介入即审查”机制,将起诉、审判证据标准前移至侦查环节,提前介入22次,协助研判线索并成案10余件,重大案件一次性批捕率达100%。如办理赖某某等55人利用直播带货实施诈骗案,依法追诉24人、立案监督9人,形成打击合力。
聚焦新业态,精准指导打击新型涉诈黑灰产。紧盯AI换脸、抖音授课、区块链等新技术涉诈犯罪,出台类案审查指引,以“技术穿透、人员穿透、资金穿透”推动全链条深挖,办理此类案件5件9人。如办理全市首例利用AI换脸诈骗案,在传统罪名取证受阻时,引导公安围绕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补充取证,以精准法律适用破解新型犯罪定性难题,实现有效追诉。
分层分类处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涉案人员“层级化”审查机制,综合考量地位作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精准区分组织、骨干、参与及“工具人”,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如办理的罗某某等96人假借加盟代理实施诈骗案,按业务员、小组、部门三级精准认定涉案金额与非法获利,精准区分主从犯,最终全案人员全部认罪,实现“不漏一犯、不冤一人”。
强化专业支撑,提升数字化证据运用能力
着力破解主观明知认定难、电子数据审查难、新型犯罪定性难等实践难题,推动证据审查从“经验依赖”向“数据支撑”转型。强化专业培训,提升电子证据审查能力。邀请技术专家、电子数据鉴定人进院授课6场,重点培训数据解析、电子取证等技术技能,让检察官懂技术、会审查、能突破。如办理李某某等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面对嫌疑人翻供、电子证据缺失等困境,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软件进行功能鉴定,最终改变定性,实现精准打击。
“穿透式”审查,精准认定“主观明知”。建立以电子数据为核心、客观性证据为基石的“穿透式”审查模式,通过对通话记录、社交软件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电子数据的交叉比对和关联分析,严把主观认定关。如办理货拉拉司机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未因“认罪认罚”而降低审查标准,对全案证据进行“穿透式”审查,依法作出绝对不批准逮捕决定,为“主观明知”审查划清“硬杠杠”。
深化数字赋能,运用“数慧”开展法律监督。聚焦“空壳公司”涉诈乱象,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检察业务数据与市场监管数据智能碰撞,筛查核实犯罪嫌疑人注册用于接收、转移诈骗赃款的涉案企业9家、案件线索13件。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市场监管不足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注销、吊销空壳公司20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6家,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
践行枫桥经验,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
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反诈治理全链条,从追赃挽损、协同联动、宣传预防三个维度同步发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现代化治理新格局。构建“追缴与返还并重”全流程追赃挽损机制。建立每案“必查资金流向、必问退赔意愿、必促退赃退赔”常态化机制,从提前介入开始全流程追赃挽损,如黄某某等人诈骗案,全案主动退赃退赔600余万元。开展“两卡”犯罪涉案资金返还专项行动,规范分层分类退还流程,2025年来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返还涉诈资金59件557万余元。如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被害人张某98万元被冻结长达5个月后,引导并协调14家异地公安出具资金归属函,及时返还全部款项,以“应追尽追、应退尽退”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跨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反诈工作全局,加强与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整治机制。如聚焦未成年人“两卡”犯罪,针对在银行业在未成年人开卡、用卡环节管理不到位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足彩投注,后依法向福建金融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省180余家银行机构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开户审核制度,并搭建“未成年人银行账户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牢未成年人账户安全防线。
打造全民反诈立体宣传矩阵。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检察办案与普法宣传同频共振。依托近3万粉丝的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新媒体作品,如涉卡普法宣传片《帮凶》,投放全省4500余个银行网点,并结合校园普法,覆盖师生35万余人次;建立晋检青年蒲公英普法服务队,常态化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开展面对面普法;依托院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区委国安办等10余家单位,分批次对全区党员干部及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安全法治实训,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