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破解交通违法犯罪多发等难题,2025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依托“交通安全联盟”这一品牌亮点,立足检察职能,聚焦高效办案、矛盾化解、源头治理三大关键环节,以速裁办案提司法效能,以检调对接化民生矛盾,以检察建议促源头整治,全方位融入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路。
全面适用速裁程序
高效办案彰显司法温度
为提升交通类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该院依托侦协办驻点优势,深化检警联动协作,探索拓展速裁程序案由范围至交通肇事案件,会同公安机关从侦查阶段对交通类刑事“简案”进行初筛并标识。2025年以来,依法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交通类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60余件,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司法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
该院办理的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便是上述机制落地见效的生动例证。该案中,林某某案发后主动报警、救助伤者、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承办人快速完成案件审查、认罪认罚具结确认、提起公诉,案件从受理到起诉仅用时8日,既依法惩治了交通违法犯罪,震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快速修复社会关系,避免轻微案件久拖不决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实现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的有机统一。
深化检调对接机制
多元化解交通案件矛盾
道路交通事故极易引发民事赔偿纠纷、信访隐患,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2025年以来,该院依托“交通安全联盟”品牌,联动司法行政、交警部门、基层调解组织,健全检调对接矛盾化解机制,主动排查交通案件背后的民事赔偿、情绪对立等矛盾隐患,促成民事赔偿100余万元。
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检调对接与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对因交通事故致生活困难但无法及时获得赔偿的被害人,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在调解过程中同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让群众深刻认识交通违法危害,强化守法意识。该院正是通过“调解+救助+普法”一体化推进,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解开其“心结”,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靶向发力推进源头共治
闽侯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交通安全联盟联动优势,深度梳理辖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规律特点,深挖道路基础设施缺陷、重点车辆监管缺位、普法宣传薄弱等治理漏洞以及辖区内部分路段交通标识老化缺失、路口监控设备盲区等突出问题,并系统归纳事故高发诱因,向有关单位制发涉交通领域检察建议,针对性提出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强化重点车辆管控、实施分众化宣传教育等整改举措。
2025年以来,该院促成相关部门排查整治道路隐患40余处,重点约谈涉交通事故企业90余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0余份,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30余场次,其中法治进校、法治进企等专项活动40余场次。同时,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高发态势,联合县公安局、高速交警、乡镇街道等联盟成员单位,依托“平安福建宣传月”集中开展交通安全联盟系列普法活动10余场次,覆盖群众500余人次,有效促成交通类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出行系万家。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联盟”品牌建设,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办案与治理同行,在高效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在矛盾化解中修复社会关系,在源头治理中筑牢安全防线,推动交通安全治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延伸,为平安闽侯、法治闽侯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林清 卢泽彬)
来源:闽侯县检察院